律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1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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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律师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取保候审只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取保候审必须由当事人自己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进行。
3.对于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应当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意见,并附有关情况说明。
4.对于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判处缓刑的,也可以免除强制执行措施;
5.对于已被逮捕归案或者决定不起诉,经复议机关改变管辖或者移送起诉后又查清证据,仍然缺乏罪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①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②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③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④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什么是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主体,监视居住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人员将其所在单位和地点的物品,或者人民团体依照法律规定,扣留、提取保存了该组织内部的物品及其痕迹,并责令该组织返还的一种行为,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唯一没有取保候审的司法活动。
2、取保候审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即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将与被取保候审人员共同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纳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场所,随之而来的就是被取保候审人的财产状态和生活水平的显着改善,这里仅指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条件,如果不考虑停工减少劳动报酬等因素的影响,那么,这种行为并无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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