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9 18:20:00 375 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应当自接受聘请为诉讼案件代理人之日起,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有关材料。 并在举办非诉讼业务活动时,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的《批准会见和通信函件回执》或者身份证明,持有省级司法厅发出的红头文件到律师事务所补正;无党政领导职能部门签发的红头文件不予补正;对重大、复杂线索,由律师事务所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协商一致,报经侦査、检察、审判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提交给侦查、检察机关(包括采取强制措施的检察院);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派驻法庭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自行委托律师处理。 2、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除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外,其余服务收费全部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3、律师在侦查阶段因情况紧急,不立即支付律师代理费用是有风险的,这个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胜诉了,律师则拿不到费用。 但是,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律师不得不自己来掏腰包才勉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有些地区,根据规章规定,律师代理费不适用于风险代理。 4、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代理参加诉讼,原告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在离婚案件诉讼中,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的,原告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就有专门的律师代理其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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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萍律师 邵阳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法学会会员,邵阳市律师协会工会联合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执业以来获得当事人的好评无数。尤为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