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代理什么案件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9 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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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代理什么案件
一、律师事务所代理哪些案件的诉讼
1.因民间借贷产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委托有关部门作为代理人。
2.在法院立案受理案件时,接受委托的律师要出庭参加诉讼,并向委托人了解案情,提供与纠纷相关的各种证据材料。
3.律师应当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情和侦查工作进展,并制作笔录;如果不聘请律师,办案机关将另行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二、律师事务所代理什么案件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但是,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除外。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还必须经依法报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1)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商品上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 (2)国防、外交等非军事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范围受到侵害的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突发事故造成损害的案件。
3.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案件。 这类案件是危险性最小的案件,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发生重大的犯罪行为,任何人都无权干预,包括警方和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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