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代理哪些案件天津市分所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7 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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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代理哪些案件
天津市分所:
一、天津分所是否需要聘请天津律师代理民事案件
根据《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业务时不得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因此,天津分所和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好委托合同,维护好各方的权利义务。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聘请天津律师代理刑事案件
1.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
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计诉讼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2)其他非财产案件
(3)知识产权纠纷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计诉讼费;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商标权、专利权纠纷
(4)海事侵权案件
(5)担保权诉讼案件
(6)仲裁案件
(7)公证证明案件
三、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样处理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劳动者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
(2)劳动者对调解达成协议后的劳动争议处理期限不满十五日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调解从接到申请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受理的除外。
四、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申请时效,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关系终止的时效为两年,自最后一期结束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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