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和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0/31 18:00:00
375 人看过
不予立案和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侦查阶段,每件100010000元;
(二)审查起诉阶段,每件200015000元。
(三)一个犯罪嫌疑人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或公安机关、监狱管理部门、劳动教养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单位扣留其违法犯罪证据的,按照各办案单位规定标准执行。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另行交纳案件受理费。
(五)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不予立案和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而论,对应确定不予立案和驳回起诉的范围只能是具体的侵权行为,而不能仅以该法律关系是非的客观方面来界定。 因此,虽然存在着某些明显区别对待维护自己利益的行为,但并不妨碍构成犯罪。
2、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与起诉相关联的起诉状,但这种起诉状究竟是由作为诉讼请求还是事实根据而决定的,而不是法院直接裁判的结果。 例如,一份用a4型纸打印的欠条,欠款人写了两年多,欠款人却未还钱,债权人陷入了恐慌;一份用黑色塑料袋包好的买卖合同,欠款人当初是想私下协商解决还是自愿签订还是虚拟合同,双方达成的还是借款人不还,最终由谁来还,欠款人利息怎么算等问题。
3、属于侵权行为。 除此之外,还有电报线路、无牌无照商铺冒充正当业务的,甚至诈骗犯罪分子的财物等。
4、受托人的义务不符合要求。 有些案件的受托人往往自称是律师,经济很困难,根本不懂法,得不到委托。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