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3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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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费标准是什么
一、律师服务协议
(1)订立委托代理合同的目的:为委托人提供事项,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
(2)订立协议应考虑合同的性质和实际情况;
(3)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不具有效力;
(4)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律师费由谁来承担等问题。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八)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
二、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用标准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
1、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2、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两种。
3、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律师的权利有哪些呢?律师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享有以下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
(3)履行法律、法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监察、检察院有关规定的义务;
(4)查阅、复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件,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6)依法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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