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3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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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组织、指导和协调)
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促进我市律师业健康发展,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发改价格〔2014〕2755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鲁价费函〔2007〕702号)。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本通知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有关规定,依法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6月31日。 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三、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管理暂行办法》(鲁价费函〔2006〕1056号)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期满后执行。 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五、本通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执行。 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七、本通告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原本声明以为就是从该条内容可以得到充分解释时而提起的,但因本通告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问题,向作者索取了不便,特对此声明,以免造成其他损失,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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