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3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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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日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行政区域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促进我省法院公正执行和司法救助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川价监控[2002]275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接到委托催告后,应当在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函件至少三次。
二、律师事务所自收到委托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作出答复的,视为认可该催告;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工作日;因客观原因逾期不作答复或者对律师事务所有异议的,可以适当延长六个工作日。
三、委托律师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证件发生变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已收取律师服务费但因故意拖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少其承担的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者推诿代理事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赔偿其因此而支付的律师服务费。
五、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应当载明双方保密协议,并妥善保存好协议中关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的叙述、辩解、调解和反诉等文书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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