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颁发"·法律援助决定书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0 9:30:00 375 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 颁发"法律援助决定书"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自接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给委托人的答复函。 经审查认为需要提供法律咨询等材料的,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月31日。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少收费数额或者计提相应的费用。 律师事务所承担下列义务:(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二)代理参与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三)为委托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四)保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商业秘密;(五)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享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承办合同。 承办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承办律师的联系方式;委托事项;承办律师的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住址、联系电话;承办律师的姓名、职称、联系电话及地址;委托事项及承办律师的联系方式等。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承办上述法律事务,应当向委托人告知如下事项:(1)委托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规定会见委托人的;(2)委托人因客观原因而无法向委托人说明案件的实质问题;(3)委托人申请回避;(4)承办律师应当按照约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委托人宣传本委托的权利和义务,使委托人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5)律师承办本法律事务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6)律师承办本法律事务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勤勉、尽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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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全日制),被评为2009年度优秀研究生,另获得华中科技大学英语专业双学位,研究生毕业以后在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10年,任仲裁庭庭长,并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现担任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