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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高考3年模拟”申请商标注册的曲折之路

发布者:周勇 律师|时间:2022-06-16|30人看过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考季。回忆高考,笔者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个词就是“5年高考,3年模拟”。可以说“五三”是每位高中生必备的“青春回忆”:轻轻翻开便抹杀了时光,寥寥数页就惊悚了岁月。如果生命只剩下8年,让我们“5年高考,3年模拟”。

但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5年高考3年模拟”的商标注册过程走的颇为艰难。期间经历驳回、复审、一审、二审,最终在第16类“书籍、教学材料(仪器除外)、印刷出版物等”商品上获准注册。笔者从商标局网站检索发现,申请人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公司(简称“曲一线公司”)自2017年8月30日申请注册到2021年8月7日注册公告,用了将近四年时间,相当于莘莘学子高中三年,又复读了一年。

在申请遭到驳回后的复审中,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曲一线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通过实际使用获得了具有识别意义的显著性,复审依然驳回了申请。曲一线公司不服该驳回决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为汉字“5年中考3年模拟”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等特点。曲一线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已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从而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判决驳回了曲一线公司的诉讼请求。

曲一线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曲一线公司提交了部分经销商名单列表、图书销售合同及发票、媒体宣传报道、图书及宣传照片等证据,证明其对诉争商标的使用情况。法院经查,曲一线公司多年来持续在教辅类图书上使用诉争商标,图书销售范围达数十个省市,且经过电视台、网络等多家媒体宣传推广,已在考试教辅图书市场上形成一定的知名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审法院最终认定曲一线公司在商标评审及诉讼阶段提交的大量证据能够证明诉争商标经过长期、持续的推广使用,在考试辅导用书上已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了与曲一线公司稳定的对应关系,在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书籍、印刷出版物”上已取得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符合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于2020年10月21日作出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5450号行政判决以及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64627号驳回复审决定书,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商标驳回复审请求重新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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