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0 1:50:00 375 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一、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成立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事务所的首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侦查阶段:3000元/件 2、起诉阶段:5000-30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50000元/件 4、办理自诉案件:2000-10000元/件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6、曾承办一审或二审案件的律师,在本区域经济水平最低限度内实际支付住宿补贴,代理费不足4000元的,可以按4000元收取。 7、涉外案件:涉港澳台案件,按涉外标的额比例计费,具体根据案件的性质、地区、承办律师个数、案情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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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清律师

徐国清律师,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系。1989年开始参加工作,1993年起专职从事法律服务,糸湖南普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工会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期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017年起至今,被湖南省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为湖南省维护国家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法律援助律师。2015年、2017年连续两届被选派参加邵阳市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市律师辩论大赛,并多次参加市县举办的各种征文竞赛,所著论文多次获评一二等奖,2020年7月被评选为邵阳市优秀党员。本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文字创作能力。凭借20多年律师工作实际经验,驰骋于刑事辩护、民(商)事、劳动、工伤及交通肇事赔偿等各项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尤其对婚姻家庭纠纷领域内各类纠纷案件更是具有独到的办案经验与技巧。执业以来,本律师始终遵循“你满意,我自豪"作为职业格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崇尚法治,弘扬正气,公正不阿。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竭诚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