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律师费多少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8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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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律师费多少
一、工伤赔偿律师费多少
1、在民事案件中,法人代表诉讼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及要求对方当事人赔付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等。 如果是个人请求赔偿的,则需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具体数额。
2、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没有召开股东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伤残评定和职务犯罪记录。 遇到紧急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申报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受到突发性疾病医疗费用过低或者住院期间工资待遇不足的,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导全国范围内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工作。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办法由各地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因此工伤纠纷属于民事类案件。 如果对工伤赔偿没有争议的那么该找哪个部门处理呢?
3、下面我们来分析下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城镇居住区和工作岗位,因工死亡或者患职业病引起原有疾病并能维持正常工作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城镇居住区,因工外出谋划生产经营,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停工、严重损失的;
(三)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力的;
(四)职工因工死亡且能维持正常工作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城镇居住区,因工死亡;
(2)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人单位收入未达到当地平均工资标准,其家庭人均月薪在当地均值12元以下的;
(3)职工因用工受伤致使自己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4)职工因工死亡,其家庭人均月薪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标准,但家庭人均年度职工月总额在15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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