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9/30 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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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借款合同纠纷、逾期利息、疫情影响、民营企业发展裁判要旨: 本案的裁判要旨在于明确了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息性质不属于违约金,且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限范围内,法院应尊重合同双方的约定。同时,
关键词: 借款合同纠纷、逾期利息、疫情影响、民营企业发展
裁判要旨: 本案的裁判要旨在于明确了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息性质不属于违约金,且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限范围内,法院应尊重合同双方的约定。同时,对于上诉方提出因疫情影响请求降低逾期利息标准的主张,因缺乏充分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基本案情: 某甲有限公司与某乙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年利率为15%,逾期利率为年利率24%。张某、王某为该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到期后,某甲公司仅偿还了部分款项,某乙公司遂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剩余本金、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等。一审法院判决支持某乙公司的诉讼请求。某甲公司不服,以逾期利息过高及疫情影响为由提起上诉。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息性质不属于违约金,且合同中关于逾期利息的约定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应予以尊重。同时,某甲公司提出的疫情影响请求降低逾期利息标准的主张,因缺乏充分依据,不予支持。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专家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逾期利息的认定及疫情对企业经营影响的法律评价问题。
首先,本案明确了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的区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本案中,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逾期利率为年利率24%,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因此,法院对逾期利息的认定是合理的。
其次,本案体现了对合同自由原则的尊重。合同自由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当事人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合同内容。本案中,法院尊重了当事人关于逾期利息的约定,体现了对合同自由原则的维护。
再次,本案对疫情影响的法律评价提供了参考。新冠疫情对许多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了影响,但并非所有情况下法院都会对合同义务进行调整。本案中,某甲公司以疫情影响为由请求降低逾期利息标准,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疫情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因此,法院未予支持。
最后,本案强调了举证责任的重要性。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本案中,某甲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疫情对其经营的影响,因此,其请求未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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