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案件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5/10 0:00:00 19 人看过
刑事上诉案件的庭审程序是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宣布庭审纪律,公诉方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是讯问和发问环节,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辩论,辩论结束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作出最终的判决。关于刑事上诉案件庭审程序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刑事上诉案件庭审程序是怎样的?1、开庭: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一、刑事上诉案件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1、开庭: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等人员的名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

2、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进入讯问与发问环节。

3、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证据与质证,包括证人的出庭。

4、法庭辩护阶段: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5、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7、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关于上诉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刑事上诉状怎么写

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

(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______一案,不服(高法解释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时间,宜写在此处——华氏注)______人民法院____年__月__日()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具体的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既然上诉,说明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都已经经过了一审的庭审流程,上诉以后,二审人民法院的庭审程序跟一审的庭审程序是完全一样的,至于二审的最终结果,其实也有可能维持原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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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学位,湖南方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与承办法官有效沟通,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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