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算不算新增建设用地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4/25 0:00:00 35 人看过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因此,宅基地并不属于农用地,而属于建设用地。关于宅基地算不算新增建设用地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宅基地算不算新增建设用地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因此,宅基地并不属于农用地,而属于建设用地。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谁是宅基地使用权人

宅基地的使用人是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农村居民(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在以下情况可以获得确认登记:

1.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户口迁出、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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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剑锋律师,法学专业本科,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民商事代理和企业法律顾问。   2001年7月起开始工作,曾先后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广东金羊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2018年3月加入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在这十九年工作期间为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协助和自己办理过几百个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工作经验。本律师均以专业清晰的法律服务和及时到位的沟通,给客户以满意的结果。 曾服务的顾问单位: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民营企业500强,服务企业100强广州华新集团广州华新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省美术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第一公司。利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VDARTS品牌飞镖机广州名动科技公司。日本加藤SC Asia Investment株式会社注资的深圳华新创展商贸有限公司、广州穗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华景商贸有限公司. 广州市福莹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同新贸易有限公司、珠海市冠星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凌敏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华瀛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华宗贸易有限公司。执业领域: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医疗事故,交通肇事,刑事案辩护等以及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53522210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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