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出院后赔偿是怎样的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13 人看过
发生车祸导致人员伤亡的,此时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对伤者或死者家属进行一定的赔偿。那么你知道发生车祸出院后赔偿是怎样的吗?很多新手驾驶员都没有清楚的了解。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车祸出院后赔偿是怎样的1、

车祸出院后赔偿是怎样的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车祸中的伤者无非就是受到两种可能的损害,一个是一般的人身损害,还有一个则就有可能导致伤残。因此,不同的情况下,对伤者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农村新增人口得口粮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请一个律师大约要多少钱请一名律师多少费用
律师事务所应聘必须达到什么要求
特邀律师:
刘伟安律师

刘伟安,男,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专职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诉讼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处理多家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法律事务,通过长时间的律师工作实操磨砺,积淀了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对房地产领域案件的诉讼代理以及劳动争议仲裁事务已经驾轻就熟,并列为专业化发展的重点领域。业精于勤、止于至善是本人始终不懈的执业追求。

  • 交通事故做完鉴定多长时间拿到赔偿

    交通事故做完鉴定多长时间拿到赔偿

    2022-01-0715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事故认定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处理,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做完鉴定什么时候拿到赔偿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发生事故后第三方不肯赔偿怎么办

    发生事故后第三方不肯赔偿怎么办

    2022-01-0412人看过

    车行驶在路上,时间长了,难免会有擦挂,甚至是一些大事故,碰到一些讲理的车主还好,碰到一些不讲理的车,很多人都头痛,很多人都有类似的经历,如果我们碰到了怎么办?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车祸出院后死了算哪个的责任

    车祸出院后死了算哪个的责任

    2022-03-2028人看过

    车祸出院后死了算哪个的责任的问题,首先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做出死亡鉴定,死者的死亡原因与车祸有无直接因果关系,如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就要承担死亡的法律后果,否则不承担。当然还要看是否延误治疗。撞人也分责任分配的。是在什么情况下造成的交通事故,以此来看驾驶员承担多少责任。关于车祸出院后死了算哪个的责任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交通事故受伤理赔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受伤理赔期限是多久

    2022-01-0412人看过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主张赔偿的时效是3年,从交通事故发生后开始计算,超过3年不主张赔偿的,赔偿义务人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受害人可能就可能会败诉。关于交通事故受伤理赔期限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2022-01-1826人看过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保险期限届满后,没有续保的,属于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不予理赔,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关于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