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中的交付日期是工期吗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7 0:00:00 16 人看过
合同履行日期是否是工期,要看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完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按照合同条款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一、建筑合同履行日期是工期吗

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总时间为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合同工期一般包含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以及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这里默认为是整个工程项目完成的总工期。

建筑合同交付日期一般指的是总的工期,如果对单独的开工或竣工工期有要求的,则另说。

建筑合同履行日期是否是工期,要看合同中的规定,“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完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按照合同条款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合同有效期的时间

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2、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合同工期一般包含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以及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这里默认为是整个工程项目完成的总工期。建筑合同交付日期一般指的是总的工期,如果对单独的开工或竣工工期有要求的,则另说。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离婚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企业破产重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怎么量刑
特邀律师:
周晓丹律师

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功底扎实,经验丰富,人脉广泛。

  • 合同没付款算履行完毕了吗

    合同没付款算履行完毕了吗

    2022-01-0513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构成合同违约,如果付款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没有付款合同就不算履行完毕。

  • 居间合同履行地在哪

    居间合同履行地在哪

    2022-05-2029人看过

    居间合同中的履行地一般是指: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关于居间合同履行地在哪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履行一半算实际履行吗

    合同履行一半算实际履行吗

    2022-01-0210人看过

    不算的。如果对方履行一半之后就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民法典中买卖居间合同如何履约

    民法典中买卖居间合同如何履约

    2022-01-0514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买卖居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居间人的义务是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而委托人签订合同后,要支付服务费。

  • 拖延履行合同怎么界定

    拖延履行合同怎么界定

    2022-01-0412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就是延迟履行,就会构成合同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