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蒋能财 律师|时间:2022-04-23|42人看过
1、目的不同 、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
而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法律效果的区别
2.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性质不同
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其他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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