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5/31 0:00:00 40 人看过
中止探视权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探望权人探望子女,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等。关于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什么

1、中止探视权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探望权人探望子女,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2)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

(3)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哪些情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可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法定情形为:

1、父母存在性侵、虐待、遗弃、家暴其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

2、不监管和照看未成年子女的;

3、未成年子女长期处于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等。

三、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在下列情形下,子女抚养权归女方: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其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律师咨询
商标具体有哪些构成条件
借款纠纷管辖法院能不能约定
特邀律师:
刘长华律师

本人先后在政法及政府法制及政府督查等部门工作近三十年,一直涉缘法律工作。92年考取律师资格,93年从事兼职律师至2007年,中途因公务员身份歇业。2015年恢复执业。

  • 法律是否允许代替行使探视权

    法律是否允许代替行使探视权

    2022-06-019人看过

    法律不允许代替行使探视权。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是一种身份权利,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于亲属权,所以不能随意由他人代为行使。关于法律是否允许代替行使探视权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2-04-2938人看过

    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关于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2022-05-1222人看过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所以,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时,探望权中止。关于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强制执行探望子女不给探视权如何办

    强制执行探望子女不给探视权如何办

    2022-05-2837人看过

    强制执行探望子女,如果是孩子的一方父或母不协助探视,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人民法院会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关于强制执行探望子女不给探视权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对方不给探望孩子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给探望孩子怎么办

    2022-05-2737人看过

    离婚后,对方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早班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关于离婚对方不给探望孩子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