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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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6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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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不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溯及力;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4、父母子女关系。
司法实践中,存在婚姻缔结时并不符合婚姻登记的条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姻缔结的条件转而成就。如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达到法定婚龄,此时生硬的适用民法典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认为该婚姻自始无效,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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