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能不能约定排除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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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可以保障合同中先履行合同一方的利益,当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明确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出现时,就可以行使该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能不能约定排除?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安抗辩权能不能约定排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安抗辩权是可以约定排除的,后履行一方提供担保的,双方可以约定恢复合同的履行。申请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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