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不安抗辩权而终止合同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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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是指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消灭的情形,合同终止后不需要再履行合同,合同法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包括协商终止、法定终止等,那么怎样利用不安抗辩权而终止合同?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如何利用不安抗辩权而终止合同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没有履行能力的,可以通知后履行一方,后履行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没有履行能力的,可以通知后履行一方,后履行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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