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担保物权有怎样的清偿顺序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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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我们向熟人进行借钱的时候,是不需要担保的,但是向陌生人借钱就不一样了,是需要担保的,这里就涉及到了担保物权了,那么担保物权特征是什么?不同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不同担保物权有怎样的清偿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同一财产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抵押权并存时,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如果抵押权已登记,抵押权人优于质权人受偿;如果抵押权未登记,质权人优于抵押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但是留置权人经留置权所有人同意以留置物设定抵押的,抵押权的效力优于留置权。
同一财产上留置权与质权并存时,留置权的效力优于质权,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但是留置权人经留置权所有人同意以留置物设定质权的,质权的效力优于留置权。
同一财产物的担保中的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担保物权与其他物上担保权并存时,担保物权优于其他物上担保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华律小编提醒您,担保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您还有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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