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人有逃避缴税行为如何处理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2 0:00:00 12 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缴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等行为,逃避缴纳税费义务的,海关可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一、纳税义务人有逃避缴税行为如何处理

进出口货物缴纳义务人,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逃避缴纳税费义务的,海关可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已缴纳税款,海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致使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海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怎么申报进口关税

1、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以内进行申报;出口货物的纳税人除了海关特准的以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以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纳税人在货物实际进出口以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和原产地预确定。海关审核确定以后,应当书面通知纳税人,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口时认可。

2、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按照海关的规定提供有关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和采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所需的资料。必要时,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补充申报,纳税人也可以主动要求补充申报。

3、纳税人应当按照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和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海关应当依法审核确定该货物的商品归类,并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有关资料。

4、海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对纳税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原产地、价格、成交条件和数量等进行审核。

5、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查阅、复制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结付汇凭证、单据、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交易活动的资料。

6、海关对纳税人申报的价格有怀疑的,应当将怀疑的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以内没有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海关仍然有理由怀疑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的,海关可以不接受纳税人申报的价格,并按照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7、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后,纳税人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出书面说明,海关应当向纳税人作出书面说明。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逃避缴纳税费义务的,海关可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单位发放的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股票交易佣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特邀律师:
尹晖律师
尹晖律师 邵阳

本人,男,生于1974年7月,法学本科学历,曾任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湘知远律师事务所,自1999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忠于事实和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办理了各类案件数百件,尤其擅长刑事、金融、保险、公司等诉讼业务。并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重调查、重证据,认真踏实,业务水平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态度良好,多次获得省、市“优秀律师”,湖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律师”等荣誉称号。

  • 出海被保险人失踪,怎么理赔

    出海被保险人失踪,怎么理赔

    2022-01-0412人看过

    现如今海事专员出海作业公司大都会为其办理保险,来保障每一个员工的人身安全,但是如果出海被保险人失踪,怎么理赔呢?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就整理了以下内容为大家进行答疑解惑,希望能对大家起到有用的帮助。一、出海被保险人失踪,怎么理赔一般是因意

  • 公海的概念、法律地位及法律制度

    公海的概念、法律地位及法律制度

    2022-01-0412人看过

    公海一般是与海上有关的法律规定,我国规定了一定的区域为公海。公海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供所有国家平等、共同使用;任何国家不得把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纳税义务人有逃避缴税行为如何处理

    纳税义务人有逃避缴税行为如何处理

    2022-01-0211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缴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等行为,逃避缴纳税费义务的,海关可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 进境运输工具行驶路线有要求吗

    进境运输工具行驶路线有要求吗

    2022-01-0716人看过

    依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在进出或者出境时,对行驶路线有要求的,行驶路线应当按照交通主管机关规定的路线行进;交通主管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何确定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何确定

    2022-01-0312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不能随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