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7 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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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
一、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
1、刑事案件中,有挪用公款情况的,属于行为人主观恶性较深或者是过失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的。 在这种情形下,只要没达到立案标准,就可以直接从重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都构成挪用公款罪;超出合理区间的,应当查明。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挪用公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挪用本单位公款,数额较大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且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累计在100万元以上且超过6个月内又退回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总额在5千元至20万元以上且超过2个月未还的;(4)挪用本单位资金总额不满5千元但已扣押、冻结的;(5)挪用本单位资金总额在10万元以上且超过1个半月未还的;(6)挪用本单位资金总额不满30万元但已扣押、冻结的;(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挪用资金罪怎么量刑
1、挪用公款罪的量刑问题与通常侵犯财产罪不同。
(1)犯挪用公款罪,必须是数额巨大,才构成此罪;而侵占罪则仅是数额较小,即使达到了数额较大的程度,也不足以认定构成本罪。
(2)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的行为是触犯挪用公款罪的既遂。 所谓触犯挪用公款罪,是指行为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名义向本单位的领导、监督职工、经费来源、管理使用、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或转归个人使用,或者将用于赈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等特定范围的公款用于救济公款的行为。
2、对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或超过三十万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处2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追究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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