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律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7 8:50:00
375 人看过
挪用公款罪律师
一、挪用公款罪律师
1.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但是,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领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挪用公款罪在立案后,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也可由法院直接起诉。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让犯罪嫌疑人休息两天,出具批准逮捕书;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不得拒绝接受询问。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限届满,仍无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的秩序,是国家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或特殊的财产的保护。 挪用资金罪侵犯了国家对企业、个人进行资金调配、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管理秩序。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
3、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退回而补偿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或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