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律师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7 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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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律师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拆迁补偿律师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拆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健全被拆除房屋价值评估程序。 对被拆除房屋内物品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建筑和不符合安置条件者,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因产权调换、新建住宅以及搬迁期限届满未能如约搬迁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房地局批准。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局应当自收到《拆迁补偿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情况告知被拆迁人,同时函复当初已经在场的所有监理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对逾期不完成的,裁定继续执行。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局应当根据需要加大执业质量和水平开展专项检查,重点解释采取技术鉴定等方式必须合格的原因,促使公众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严禁滥用职权,造假拆迁款优惠措施,损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二、哪些情况下律师拆迁补偿可以得到赔偿
1、被拆迁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慈善机构的,由社会福利机构安排其配备公务员或者助残救济人员;
2、被拆迁房屋中属于财产性质的,由慈善机构安排其配备公务员或者助残救济人员;
3、被拆迁房屋中尚未设计装修的,由房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安排其配套公共服务资金(如医疗、特殊诊治);
4、被拆迁房屋中尚未形成商品房买卖纠纷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后,即可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用。
《民法典》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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