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2 11:30:00 375 人看过
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是什么 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院)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律师界最具有代表性、最高权威的组织之一,自2000年起设于首都科研大学东南开课基地,致力于为全国各类经济特区所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院)依法成立,并由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兼任会长。 中央政策委员会办公厅(扩大)、中央军委装备工业部(今军委装备发展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技创新局、中央军委财政部联合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中央政治部及司法部在近几年又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律师从业资格考试取消的意见。 根据这些意见,我国目前仍然实行的是统一法律顾问制度,即由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或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并指派专门的律师担任其法律顾问,对内核心业务负责人任命后的法律顾问。 但目前,我国律师执业证书管理机关只能是省、直辖市律师协会,也就是说,不再将省、直辖市律师协会作为省级、县(区)律师协会,而要将省级、直辖市的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取消。 因此,本院决定将本院法律顾问制度暂行规定升格为《北京市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各律师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咨询服务,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让广大律师参与到我们这个特别的社会中去;同时也为了保护我国律师的合法利益,维护我国优秀的律师团队的荣誉声誉和形象,让更多的律师参与到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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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刘长华律师

本人先后在政法及政府法制及政府督查等部门工作近三十年,一直涉缘法律工作。92年考取律师资格,93年从事兼职律师至2007年,中途因公务员身份歇业。2015年恢复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