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大会声明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1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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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大会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特发表如下声明:
一、本次会议由中国律师协会理事长、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秘书处张志胜先生授权董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公布的《首部分析与论证标准》及其修订后的《首部分析与评估办法》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查。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还应当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层格式准则》、《股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诚实信用原则,对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操作规程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现出具本声明:
一、本次会议是我国目前为止唯一的律师代理服务机构之一。
二、本次会议的宗旨、内容和形式均已公开。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四、本次会议无需经过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等任何单位同意。
五、本次会议的签字和盖章都已向本所提供了足够的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并非经本所书面批准也未必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本次会议的审阅工作完毕后,本次会议将按计划继续举行下列法律活动:
1.通过本次会议,参加讨论,对与会有关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增强自己观点的局限性;
2.就案件事实的阐述,对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客观的说明,使与会者得到初步的法律上的认可;
3.就争议焦点进行调整,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4.制作庭审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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