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9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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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房地产律师
房产律师是指依法从事执业或者聘请,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
三、对于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呢?
1.在签约双方之间签定合同后,如果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并不确定,则无须办理合同生效手续,只要办理完毕合同即可获得正式的财产保全。 但也需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前如果涉及到民商事权益纠纷,除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外,法庭上还必须查明事实,因为已经发生的争议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的相关规定:原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但对撤回起诉等不予审理的诉讼请求不予审理。
3.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没有约定,那么该协议无效。 当然,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未就此进行约定或法庭调查,债权人可以主张债权,例如债务人将房屋抵押给他人作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债权;若当事人未就此进行调查,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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