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与受援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9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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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与受援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是什么
一、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范围: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二、律师事务所与受援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是什么
法律服务协议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事务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便利性。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当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时,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如果在审判实践中,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话,也可以视为无委托辩护人的情况。 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这样一种精神表现,符合我国宪法赋予律师法所确立的律师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是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外,还必须通过辩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其是在自己行使了辩护权之外,也应当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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