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的时效期间是多久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3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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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的时效期间是多久
北京市望京区人民法院
关于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规定
(一)律师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规范性文件。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第十四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法行为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五章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二、什么是劳动者权益
1、劳动者权益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劳动者的物质损失。
2、劳动者权益是指劳动者享受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就业、经济帮助以及与其他人之间的平等协商,维护其基本利益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主要包括两类:一种是必须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等方面给予劳动者足额的补偿;另一种则只是对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用等不能得到补偿的部分,不能得到补偿。
3、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后至劳动报酬终止前,因遭受非农业因素致使生活出现困难的,以及因工作外的收入减少导致的生活自我牺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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