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律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0/31 18:50:00
375 人看过
不正当竞争律师
不正当竞争律师
不正当竞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法人或者非法经营、行贿等为他人提供服务而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的处罚方式有: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财物;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假冒注册商标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一第三项]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个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行为,要分清楚哪些属于假冒商品,哪些属于合理的竞争行为,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将会承担相应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明知自己的商品存在超范围使用、超出限量供货或者低价销售劣质商品情形的,应当直接向消费者给付赔偿金,并且按照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因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必须查看商品包装袋上印着的销售发票,防止伪造。
第七条被侵害人向本单位或者本人请求损害赔偿的,由被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受损害人向本单位或者本人请求赔偿的,由被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受损害人已经向本人支付了全部赔偿金的除外。
第九条受损害人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