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律援助机构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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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律援助机构
云南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自被我部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情况,提供有关线索。
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应当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是否承认收到过他们送来的文书材料?
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收到过该文书?
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收到过该文书?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受到过教育?
这些内容需要进行审核。
审批程序:
1、公安局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时限:7天,并将接待电话工作人员的姓名或者身份证原件移交给报案人;
2、报警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向公安局报案;
3、报案人对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书后10天内,向公安局报案;
4、举报人对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的,可在接到举报后60天内,向公安局提出申请;公安局接到举报后30天内,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按相应的办理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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