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5 14:40:00
375 人看过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找辩护律师辩护
(1)我国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2)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5)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6)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7)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三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集、核准逮捕。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交给司法机关进行侦察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已经被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也应当先行拘留。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