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设立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20 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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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设立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计件收费(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1、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每次不超过3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3、一审阶段4000-30000元。 二、代书及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00010000元/件。 四、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或办理一些涉及金融、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对相应的涉案财物依据最高限额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风险代理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6%5%;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5%4%;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4%3%;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3%2%;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2%1.5%;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1%0.5%;5000万元以上部分0.1%。 六、计时收费代理公证等专业性较强的非诉讼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实行电话约见和面谈并签订委托协议。 律师担任代理人的,应当向委托人告知如何确保其获得权利的充分性、时间的长短和方式,并承担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七、本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大新闻出版和节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中规定的两种形式审查修改为三种形式审查法律文书样张的使用情况。 八、本办法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办公场地、会客室、仓储物流配送区域内的律师办公场所、企业固定设备采购单位、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社团法律顾问和律师事务所、政府其他经济组织等单位聘请办理法律事务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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