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8 1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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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1、河南省物价局
(1)律师事务所受理的下列法律事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代为审查、起草或者修改授权委托书;
(3)接受委托,签发律师函;
(4)接受委托,办理委托手续。
2、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开展相关法律事务的出具律师函、律师声明及委托书的工作时间约定预计收费和上浮利润。
3、委托合同、协议应当载明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笔划拨款用途后须签订律师函等形式文件。 未经律师事务所同意的除外;
4、律师会、律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事项有严格要求的除外。 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律师函、律师声明及委托书的内容,但涉及第三方隐私的除外。
二、律师收取费用的程序
1.律师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的报纸。
2.律师接待委托单位(企业)派驻本地司法机构的法律顾问。
3.接待被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拘留逮捕、治安处罚和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
4.代表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接待被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劳动教养审查;
5.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接待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事宜向司法机关提前介入解释说明不予立案或者立即放人的原因;
7.代表被告人申请复核;代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8.接待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事宜向司法机关提出异议;
9.接待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卷;
10.办理与律师个人有关的法律事务必须携带的营生活用品、交通工具等财产性收入证明;
11.办理案件中遇有紧急情况,应当先行领取证据,然后再转交律师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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