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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普法】——关于取保候审,你必须了解的十个问题!

发布者:谢丽艳 律师|时间:2022-04-20|156人看过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十问十答

01 

谁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其中,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02 

什么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均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家属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决定着犯罪嫌疑人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是否被羁押。

因此,建议您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案件,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03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机是?

(1)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前,可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2)在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可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可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4)在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可向检察院或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或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04 

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05 

什么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但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06 

取保候审的方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且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五百元。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07 

取保候审保证人有哪些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取保成功后,保证人应当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若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8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09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6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2)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3)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5)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6)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7)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8)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10 

取保候审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不会中断。

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案件,以及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案件,一般来说,办案期限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日起算,原则上应当在强制措施有效期内审结,不受一个月审查起诉期限的限制。

结 语  

通常,取保候审案件具有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证据不足等等情形。

律师介入后,可以及时了解案情,寻找案件辩点,适时为犯罪嫌疑人递交取保候审申请,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夏俊,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硕士。

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实务研究会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市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员,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曾获2015-2018年度北京朝阳区“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夏俊律师曾在检察院等政法机关工作多年,加入京都律师事务所后从事律师业务十多年来,承办过大量刑事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及工作业绩。

夏俊律师尤其擅长“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有组织犯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有多起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的良好辩护结果。

夏俊律师一直用“专业、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积极地为委托人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其所承办的多起案件均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得到委托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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