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被撤销的原因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4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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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被撤销的原因是什么?
一、哪些情况下会被撤销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诉讼,或者因申请人过失造成当事人损害时,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发的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法院咨询,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费用负担】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什么情况下是会对律师费提出异议
1.非财产性收入的争议;
2.财产性收入的争议;
3.知识产权的争议;
4.继承或赠与关系中确认的权利主体;
5.继承/赠与的房屋价值、评估机构和保护人(继承权)的介入;
6.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代表人签订合同的行政程序中未支付的行政报酬等其它情形。
7.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律规定予以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1)被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业的;
(2)行政机关决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3个月以上不停业的;
(4)违法缺席判决、调解书,公告送达后又没有恢复执业的;
(5)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20万元以上以及罚款、警告等行政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重大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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