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4 13:40:00 375 人看过
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一、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为主要方式。 犯罪嫌疑人或在场亲眼目睹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为次要方式;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影响该案的侦查和审理。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经济纠纷: (1)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合同的; (2)委托代理人实施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变更合同内容或者提供虚假证明骗领身份证的; (4)签名、盖章或者冒用他人财产的。 经济纠纷的范围是什么 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后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8.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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