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怎么收费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4 7:40:00 375 人看过
律师费怎么收费 一、打官司律师费用 1.打官司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是请求解决争议的,委托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等书面文件;若是代理过权利义务纠纷,则还需要提供相关的仲裁机构的公证函等法院判决书来弥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情况告知当事人;逾期未答复又不作出回应的,视为撤诉处理,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二、律师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三、遇到打官司问题怎么办?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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