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10 8:30:00 375 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咨询律师律师 1、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当事人或者其他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进行调解。 如果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由法院进行裁定维持原具体法律援助事项并告知申请人另行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律师事务所收取费用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100元/件。 比较复杂疑难的案件,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规定,也适用这个收费标准。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70%的费用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争议标的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0 1050万元部分(含50-100,000元)5%0 50100万元部分(含100-200,000元)4%-3%; 100500万元部分(含500-1000,000元)2%-3%; 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2%;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0.5%-1%;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1% 3、上述各项收费标准,除了保守国家统一规定的学历、资格的不同之外,均执行于当地的政府指导价。 三、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回避问题 1、在执业过程中发现与聘任法律顾问存在利益冲突的,可以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部门反映。 2、律师事务所在接到纠纷报警后,立即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受害人权益。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业,杜绝因执业错误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情况发生。 律师事务所不得私自接受委托,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收取律师费,不得利用委托人的资金从事非法活动。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执业纪律的管理规范,严禁强令客户签订、履行合约书或者附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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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磊律师 邵阳

申磊,湖南人和人(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退伍军人,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将理论知识、个人阅历与实践相结合,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案件,并担任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国企邵东智能制造研究院的法律顾问。在工作中,本人能够为客户进行周密的诉讼策划,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蔼耐心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