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实施办法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1/8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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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实施办法
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 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需要咨询的内容;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
(1)侦查阶段:每次1小时;(2)审查起诉阶段:每次30-50分钟;
(3)审判阶段:每次60-100元。
2.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
(1)担任自诉人代理人的:每个自诉案件按照争议标的另加1%交纳案件受理费;
(2)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个自诉案件按照争议标的另加0.5%交纳案件受理费。
3.其他案件的办理程序:
(1)公开审理。 经过庭前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再次开庭,由法院在宣传活动上记录审判情况,并将举证期限、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2)书面审理。 法院对于未制作笔录的案件,应当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3)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制作终审裁判文书。
二、律师事务所收取费用参考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件范围内协商收取;外地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港澳台或者涉外案件:请求国家赔偿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1万元以上至55岁(含55岁),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请求给付赡养费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请求给付劳动报酬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请求扣押拆迁补偿
1000万元以上请求赔偿
(2)非财产案件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的案件,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8000元。 可适用于较大宗的行政诉讼和国有资产转让。
(2)涉及财产关系的,参照上述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各类诉讼申诉案件收费
(1)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按照各类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
(2)进入再审程序后代理再审案件诉讼,按照原一审诉讼程序收费;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四)办理二审诉讼案件
(1)未办理一审只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收取;曾办理过一审又办理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2)曾办理一审再办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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