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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平均工资是以一个月21.75天来算的

发布者:曾东海 律师|时间:2021-10-27|616人看过

一三五七八十腊,三十一天永不差,这句顺口溜大家都知道。

四月、六月、九月、十一月各有三十天,二月按照平年、闰年又有二十八天、二十九天的区别。

每个月的天数都不尽相同,那日平均工资应当怎么计算呢?

可能有的人会觉得,当月有几天,就用月工资除以几呗。

如果你也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还可能会因算错日工资而吃大亏。

关于这个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8年1月份就专门出台了一个通知,明确写道: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日工资的折算为: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那么,21.75天这个有零有整的数字是怎么来的呢?

首先,一年的天数按照365天计算,休息日为104天(365天÷每周7天*每周2天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为11天。

因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休息日是不带薪的,所以年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261天,一年12个月,月计薪天数就是:

(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所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这样算出的日工资,是不是比月工资除以当月实际天数的结果要高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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