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籍船舶在我国经营海上运输和拖航需要什么部门批准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5 0:00:00 14 人看过
依据《海商法》的规定,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所以,外国籍船舶在我国经营海上运输和拖航,需要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一、外国籍船舶在我国经营海上运输和拖航需要什么部门批准

外国籍船舶要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的,需要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

二、签订海上运输合同后,要交副本提单吗

在海上运输合同中,海上提单是物权凭证,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它是证明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的单证,当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了提单,意味着承运人已经按提单所记载的货物状况接收货物,或者货物已经装船,并有义务在目的港将货物如提单所记载的那样向收货人交付。所以,提单也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在实践中,跟正本提单有个相似的东西,就是副本提单,但副本提单只是个副本,不用在签订海上运输合同之后必须拿。

但是,拿着这个副本提单,主要的作用是为了了解有这么批货,具体要到哪儿,需要做哪些安排,比如中途的进港、装卸存储什么的工作,一般船方会要一定份数。

在一般情况中,副本提单是为了方便货方、港方、和收货人方便安排工作,没有承运人签字盖章,所以也不是货权凭证,不可以提货,就是正本提单的复制件,没有实际的法律效力。

所以,在签好合同之后,这个提单不用交给谁,谁需要就给谁一份副本。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海商法》的规定,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所以,外国籍船舶在我国经营海上运输和拖航,需要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民法典中宣告死亡撤销对收养关系有影响吗
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需要交税吗
多名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范围
特邀律师:
林萍律师
林萍律师 邵阳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法学会会员,邵阳市律师协会工会联合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执业以来获得当事人的好评无数。尤为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