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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借贷那些事

发布者:盘明勇 律师|时间:2022-01-11|40人看过

1.民间借贷主体如何定义?

民间借贷指的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包括法人与非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如果借贷方一方属于金融机构,则不属于民间借贷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调整的范围了。

2.民间借贷最高保护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9日公布了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在新法2020年8月20日出台以前起诉的案件,以旧利率为准;在新法出台以后起诉的案件,以LPR*4为准。

3.如果当事人主张加倍支付迟延履金、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超过LPR*4是否可以支持?

可以,一、要求支付迟延履行金是一项民事权利,民法中法无禁止即可为,目前没有相关法条或者司法解释限制此项权利,所以可以向法院主张。二、加倍支付是属于惩罚性措施,超出LPR*4是为了更好地督促被告履行还款义务,会起到正面的作用,符合立法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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