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要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8/1 1:02:04 16 人看过
【案例】李明大学毕业后,多次参加人才招聘会都没有找到工作。后来通过在网上查询招聘广告,经过在网上投递数十份简历,有一家公司约李明面试,后被录用。这家公司与李明签···

【案例】

李明大学毕业后,多次参加人才招聘会都没有找到工作。后来通过在网上查询招聘广告,经过在网上投递数十份简历,有一家公司约李明面试,后被录用。这家公司与李明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转正后工资为6000元。李明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他按时上班,从不迟到早退,更没有无故旷工、他努力工作,甚至在休假日主动加班加点。试用期很快就要结束了,李明期盼着即将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没想到盼来的却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上说:“李明先生,很遗憾的通知您,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请见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可说的?李明只好拿钱走人。后来得知他在该公司试用的6个月期间,公司并没有为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于是李明返回去找公司,公司答复说,试用期间公司没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李明不知道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要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律师支招】

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的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分析】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这里的“依法”应当理解为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能不参加或只参加其中部分险种;要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拖欠;要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比如劳动者月工资3000元,就不能按照1600元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也就是说,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试用期的起始与劳动合同的起始是同一时间。因此,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在现实中,有许多用人单位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在试用期间,可以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将直接导致劳动者社会保险利益的损失,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用人单位不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对用人单位本身也不利。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只负责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试用期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职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

此外,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保,还要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不论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角度还是维护用人单位利益角度出发用人单位都应当为试用期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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