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提交有什么要求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4/14 0:00:00 49 人看过
专利管理部门要求提交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的,样品或者模型的体积不得超过30厘米×30厘米×3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易腐、易损或者危险品不得作为样品或者模型提交。关于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提交有什么要求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提交有什么要求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提交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其要求如下:

(1)样品或者模型的体积不得超过30厘米×30厘米×3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

(2)易腐、易损或者危险品不得作为样品或者模型提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提交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样品或者模型的体积不得超过30厘米×30厘米×3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易腐、易损或者危险品不得作为样品或者模型提交。

二、外观设计专利有哪些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1、工业产品形状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2、工业产品外观图案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3、工业产品色彩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案。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部门要求提交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的,样品或者模型的体积不得超过30厘米×30厘米×3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易腐、易损或者危险品不得作为样品或者模型提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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