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伟安 |时间:2021-09-01|12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李X因与姚X、北京某房地产经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支付押金之后,遭遇出租人拒不认可合同法律效力,拒不返还押金,更不赔偿损失。王律师代理原告诉至法院,经历了两级法院审判,成功胜诉。
提示: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既可以当事人自辩,也是法院主动查明的事项;明示的意思表示和默示的意思表示相互矛盾,哪个才代表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需要大量的证据作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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