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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发布者:李朝阳 |时间:2015-11-05|3023人看过

案件描述

一、案情概况

原被告属于自由恋爱,2012年3月10日于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2012年10月10日生下一女,婚后感情一般,被告有家庭暴力总是因为家庭一些琐碎的事情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矛盾进一步升级,导致双方不能相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二、接受委托后的工作

1、我方代理是原告,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首先需要原告开出被告在京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这样可以确认起诉法官的管辖地。

2、收集证据

被告有家庭暴力,当时有报警,需要我们律师递交调取证据申请书,有法院办案法官去调取证据,证明被告是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应少分财产。

三、庭审情况

1、A、主张双方解除婚姻婚姻关系。

B、我方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并有被告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C、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本案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

被告有家庭暴力,并且被告还发短信用非常恶毒的语言辱骂原告,从短信内容也看出被告同意离婚,最后法院调解结案。

四、调解结案

1、孩子不到两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2、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伍万元,原告叁万元,被告贰万元。

五、总结

1、明确法律关系。

2、查明事实,收集证据。

3、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告知案件进展,解释法律法规,消除他们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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